对生命的疑问 对神的疑问

《原有》后续

“自有永有”是本来存在了。那就是说,“原有”并没有起始,而且一直都存在。倘若 “原有”有任何需要,“它”必能自给自足,因为“它”不需要依靠什么而存活。而且,“它”绝不能产生与自己完全同等或更伟大的被造物,因为任何被造物都不会是永恒的。因此,“自有永有”不可能再产生另一个“自有永有”。“它”始终都会比任何存在的东西伟大。

那么,这“自有永有”是复数的吗?这是有可能的。我们假设在最初的时候有五个“自有永有”。那么这五个“自有永有” 就时间和力量而言是完全同等的;它们都不是被造的,都是永恒的,而且都有能力成就任何事。这又说明了本质才是真正的关键,而非数量。

那我们对“自有永有”有怎样的认识呢?“它”不是单独存在的,因为 “万有”也存在(比如你的存在)。现在,你就要问自己是否是那一个“自有永有”或“自有永有”的其中一员。若你是,那你就应该没有起始,没有自己不能满足的需要,也没有不能成就的事。你是这样的吗?若你不是,那你实实在在只是“万有”中的一个,既不是那一个“自有永有”,也不是“自有永有”的其中一个。

让我们再次回到那漆黑一片的大空房。如果房内有的是一个氢分子与一个氮分子,我们把它们当作是 “自有永有”,以方便我们的讨论。“它们”一直都存在着,而且“它们”也能成就任何事。

后来,“它们”决定制造“万有”,因为房内只有“它们”。可是,氢与氮可以决定什么吗?你会发现:若“它们”是“自有永有”,“它们”就必定有能力作任何决定。

试想一下:那“自有永有”须要决定去改变事物。“它们”是永恒的,不需要依靠任何东西存在。更重要的是,“它们”一直单独存在着。那是什么意思呢?那意味着,若没有“自有永有”的允准,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发生或出现。

“自有永有”是昔在今在的。因此,若要改变“自有永有”独立存在的事实,就唯有靠“自有永有”本身去改变了。因为“自有永有”是仅有的,除“它们”以外就没有其他力量存在了。

因此,若一个氢分子与一个氮分子就是那“自有永有”,就没有任何外在力量可以指使“它们”工作。因为“它们”是惟一的力量。

正因为“它们”是惟一存在的力量,所以只有“它们”才能改变自己独立存在的事实。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任意或偶然地影响“它们”产生“万有”。

“万有”是不可能在偶然中产生的。为什么?若要这事发生,“偶然性”必须先压制氢分子与氮分子。然而,存在的就只有“自有永有”,而“它们”是无所不能的。“偶然性”是属于“万有”。“万有”是不能压制“自有永有”的。更何况“偶然性” 在这阶段都还没存在呢!

“偶然性”是属于“自有永有”以外的。除非它是“自有永有”所生产的,那它就不存在了。即使“偶然性”是“自有永有”所生产的,那它也只是“万有”身份。“自有永有”始终会比“万有”高等。

就此而言,“万有”的存在是因着“自有永有”的力量与意志而被造出来的。若“万有”因着“偶然性”而产生,那“偶然性”就必须在“万有”之前出现。不过,“偶然性”是不可能由“偶然性”本身所产生的。它必定是出自“自有永有”的意志。

这个关于氢分子与氮分子的表明了什么事实呢?“它们”不仅是“自有永有”的,“它们”更是永恒的位格。“它们”是有意识的,那意味着“它们”有作选择的能力。因此,“它们”是具有个性的。

话说回来,为什么“自有永有”必须有作选择的能力呢?让我们回到那个只有氢分子与氮分子的空房。“它们”是“自有永有”的。房内就只有“它们”的存在,而且也一直如此。

“它们”是完全独立存在的。“它们”不需依靠其他东西来生存。因此“它们”不会为了某种需要产生“万有”(如同动物的生存本能一样)。同样地,若“它们”选择产生“万有”,也必不会是个偶然。除非“它们”先产生“偶然性”。“偶然性”是一种力量,但是“自有永有”(亦是那两个分子)却是那仅有的力量。

况且,分子不可能是纯粹的机器。机器是须要某种外在力量来指令和建造的。可是,这两个分子(“自有永有”)却是惟一存在的力量。在“它们”以外是没有其他力量的。

因此,如果“它们”在房内产生“万有”,这个过程的动机必须来自“它们”本身。因为那儿没有其他力量的存在,只有“它们”存在而已。

“它们”不曾因本能、偶然性、需要抑或其他的意志被迫产生“万有”;也不受别的什么控制。“它们”所作所为的动机就只来自“它们”本身。

“它们”的意志就是那动机。除非“它们”必须选择产生“万有”,否则其他事物就不会出现, “它们”也会永远单独地逗留在房内。若“它们”要产生“万有”,所需的力量必定不受限制。有别于“它们”独立存在的时刻以外,“它们” 决意在某个指定时刻内,使用自己的力量产生“万有”。

倘若“它们”没有意志的(如我们上一课所提的十粒网球一样),那“它们”的力量就绝对不会用于产生“万有”了。“它们”的力量只能运用在自己本身。而“它们”独立存在的情况将永远保持不变。

那“自有永有”在永恒里曾独立存在。因此“自有永有”改变当时的情况必来自本身的动机。正因为“万有”存在,那也意味着“自有永有”选择了去结束独立存在的情况。

若“自有永有”没有要产生“万有”的动机,那“万有”就决不能出现。因为,“自有永有” 在某个时刻是惟一仅有的。

然而,我们都知道“万有”是存在的。因此,“自有永有”必定有能力决定使用“它”的力量。“它”肯定有能力选择产生本身以外的“万有”。既然“它”有意志,[1] 那“自有永有”就是持有独立个性的。换句话说,“自有永有”是位“永恒者”。

这“永恒者”不被生存本能所支配,因为“它”没有需要,也不能停止存在。同时,“永恒者”不是因着“偶然性”而产生的。除非“它”先创造“偶然性”,“偶然性”须要是出自“自有永有”的被造力量,否则它就不能成立。最后,“永恒者”不是一部机器。因为在“它”之外,是没有其他东西的存在来强制或指示“它”作任何事。

倘若你想继续了解,请看《谁?II》

  1. 我们的主,我们的神,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。因为你创造了万物,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。 (和合本,启示录4:11)